而我就签了。
因为我那时候三十一岁。刚拿到主治的资格。还在还学贷。合约明年才要续。
沉默b开口容易太多了。
我把那份影本摊在桌上,盯着自己三年前的签名。笔迹流畅、力道均匀——没有萧志远那种被迫的僵y。
那是自愿的。
我走到浴室,打开灯。镜子里的自己,三十四岁,眼下有黑眼圈,法令纹b去年深了。水龙头在滴水,垫圈该换了。
我跟他们有什麽不同?
陈伯勳隐瞒病况继续开刀。张淑芬替他修改报告。萧志远选择揭发。方正杰把举报信交给院长。而三年前的我——
签了。
我关掉浴室的灯,走回书桌前。把那份影本折好,放回信封,塞进cH0U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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