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张恩远随李学武回京,按工作外勤需要住在招待所,住、行都要花钱。
任务结束,出来的当天是由招待所财务负责人给他出具消费清单和证明。
他是要拿着这份盖有公章的手续回到冶金厂找财务进行核销的。
刚开始集团是怎么运行这套体系的?
先拿钱,后核销,多退少补,这套体系在后世很多企业仍然在执行。
但李学武在设计和规划这套核销体系的时候就同李怀德和景玉农有过讨论。
按照他的意见是先申请,再执行,后核销,执行过程中所用钱票都由执行人垫付,无法垫付的要提前到财务处办理借款手续,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执行。
这跟先拿钱后核销有什么区别吗?
有,两套体系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说白了就是责任主体不同。
第一套体系,执行人去财务拿钱,无论走什么手续,想的都是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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