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如此,对方毕竟是亡妻的母亲,是我的岳母。

        将孝子视为恋爱或性欲的对象,不仅愧对已逝的明子与岳父,更是违背社会常识、道德伦理,是一种悖德的想法——当时的我,是这么认为的。

        而且,想到瑞穗,虽然她当时还懵懂无知……我试图强行压抑心中对孝子萌生的爱恋,但那份情感非但没有消逝,反而与日俱增。

        日子一天天过去,与同住一个屋檐下、日日见面的岳母孝子相处,对我而言,渐渐成了一种痛苦的煎熬。

        我也曾想过,索性带着瑞穗搬出娘家,到外头租间公寓,父女俩相依为命。

        但要我独自一人抚养一岁的女儿,实在太过艰辛,而且抛下岳母一人,我也于心不忍。

        最终,我们只能维持着孝子、我、瑞穗三人的同居生活。

        就在我如此矛盾挣扎的日子里,明子离世约莫三个月后的一个夜晚,一个巨大的转机猝然降临。

        那天是周五,隔天我休假,本打算晚点睡,便在寝室里看书。

        约莫十一点半,我口渴了,想到楼下厨房喝点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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