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母夏瑾作为控股股东持股54%,但这些股权的收益权并非属于岳母一人,她还同他人签订了代持股协议,替这些实际出资人代持股份。
代持股协议背后,除了最初和夏瑾一起进J打工的27个下岗工人家庭,还有春鹂的小姨及其他近亲,总共一百多人,他们是恒远集团最初的班底,每人持股份额几十万至一两千万不等。
但代持股协议规定他们只有股票收益权,表决权必须由夏瑾行使。
通过这个协议,林然仿佛看到了岳母强势、霸道但无微不至关怀家人、同乡的大家长形象,再想到岳母现在身陷囹圄的凄惨处境,不仅一阵唏嘘。
代持股协议背后的实际出资人虽然不被《公司法》承认股东地位,但该协议本身并不违法,具有合同效力。
股东王强持股18%,林然之前已经发现,这个股东和顾清源及其背后的香港大华建筑咨询事务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一直在寻求增资或增发上市流通股,以进一步稀释夏瑾的持股比例,甚至让她丧失控股股东的地位,无奈夏瑾持股比例太高,且与公司业务深度绑定,一时无能为力。
让林然不可思议的是,就在他加入恒远担任法务总监前不久,代表该股东的董事刚刚被夏瑾主导的股东会罢免,而且诉讼组负责人周岩曾向自己暗示,前任法务总监就是因为向王强“投诚”而被夏瑾踢出公司。
如果这些信息属实,无疑可以认为顾清源不仅利用夏瑾当白手套、控制夏瑾母女,还打起了将恒远集团据为己有的主意,双方的斗争已经进入白刃战。
或许也正是因为岳母夏瑾在这场斗争中表现强硬,才导致顾清源对他们母女步步紧逼……
股东陈永年持股5%,他是夏瑾的同乡,在东北及北方地区从事建材经营,平时只参与分红,几乎不关心公司经营管理。
股东李国栋持股5%,他是公司的首席工程师,拥有国家级工法第一完成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等国内外技术资质及五十多项发明专利,曾主持国内多个大中城市CBD地标建筑设计,是公司的技术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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