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保护新法会如何发展不得而知,但至少会比现在更重视女性吧。
虽然每个势力的主张各有不同,不过男性运动派的主张大致上是这样。
他们认为,十八岁以上的男女应该依照男女比例组成小组,然后在一定的时间内(例如,某周必须跟三名异性相处十小时)一起度过。
也就是说,一名男性必须轮流跟三十名女性相处。
由于是随机配对,所以十八岁的少年跟七十岁的老太婆,或是十八岁的少女跟七十岁的老人,都有可能成为一组。
不过应该不至于真的发生性行为就是了。
除此之外,他们还提倡让高中生、大学生的男生在暑假或春假时,到其他都道府县的女系家庭借住一段时间,如果对方要求性行为,男生就必须配合——也就是所谓的年轻男生出借制度。
先不论实现的可能性,这项制度已经获得女性选民的支持。
也就是说,无论对方是怎样的女性——就算是老太婆或是容貌丑陋——男生都必须配合。
(至少恋爱应该要自由吧。如果是像我妈那样年轻貌美的女性就算了,一般男生应该不会想跟年纪比自己母亲还大的女性交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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