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身T震了一下。然後心跳回来了。不是血r0U的心跳,是石头的心跳。稳定的、冰冷的、不会停的。

        他站在沙漠里。风沙打在脸上,他没有躲。他看着灰星永远不会亮的天空,看了很久。然後他转身,往前走。不是因为他知道要去哪里,是因为他不能停。停了,那些石头里的人就真的Si了。停了,奈米虫就会吞噬一切。停了,他就会变成空壳。他不能变成空壳。不是因为他怕Si,是因为他怕自己变成父亲那样——一具什麽都不记得、只是永远走着的空壳。

        他可以Si。但他不能忘记。所以他继续走。

        灰星的风沙不会停。天人的水晶岛链不会坠落。母脉不会安静。但葛雷会走。一直走。走到石头装不下为止,走到奈米虫不再吞噬为止,走到他终於可以回答那个问题为止——「我在抓住什麽?」或者永远找不到答案。但他会走。

        这是男爵·杨地球的技术。也是男爵·杨地球的诅咒。而葛雷,把这份诅咒,变成了自己的名字。他在沙漠里走着,风沙在他身後渐渐掩埋了那颗心脏落地的位置。没有人会知道他在那里躺过。没有人会知道他想起了什麽。没有人会知道他问了自己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

        但他知道。他记得。他会一直记得。

        (第一章第三十三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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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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