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月利率百分之一,迟延利息百分之二,违约金以每万每日××计算。
五、本合约书自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约书壹式贰份,由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闻人桀(身分证字号:×××……)
乙方:(身分证字号:)
中华民国96年12月15日
羽柔在赞完借据的内容后,倒抽一口气。
这未免也太太太太……苛刻了点,又太专业了吧!可见他对台湾律法有相当程度的了解,不然怎可能在短短的时间内打出这样一篇文章?
像他这样一个嘴巴又毒、心肠又坏、文笔又好的男人,不当律师真是可惜,不过如果他今天真是一名律师,她恐怕被“洗脸”得更惨。
“你要我一年内把一亿还清,并抵押所有不动产喔?”羽柔要费尽好大的力气,才能勉强保持住笑容,事实上,她脸部的肌肉已经在抽动了。
闻人桀是黑白两道通吃的名企业家,在企业界闯荡十二年,自然不是省油的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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