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已经出来了,人就在这里。
谅解书已经签了,生效了,法律程序走完了。张强难道还能反悔把我抓进去不成?
根本不需要再去陪他!
拒绝他。
这三个字几乎是本能地冲到了我的嘴边。
但是,话刚到嘴边,又被我硬生生地咽了回去。
小雅的视频…如果拒绝了,那个变态一定会彻底毁了小雅,毁了我们…还有妈妈。
同时,我想到了那个红色的U盘。想到了赵虎在电话里的提醒:“忍。等我出来。”
那…放任让她去?
理智告诉我,不能因小失大。
为了最后的绝杀,这一“次”的屈辱算什么?反正都已经脏了,两次和三次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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