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雪琴的耳根“轰”地烧了起来。
她想反驳,可喉咙却像被什么堵住。
因为他说得太准了。
她确实每天都涂,从大学时代就开始,觉得酒红最衬肤色,最显脚白。
可她不是给李明看的。
她想起学校里那些男学生,每次她穿露趾高跟鞋进教室,下面的目光总会不自觉地往下飘;
想起系里年轻男老师在走廊上遇见她,眼神总要往她脚踝扫一眼;
想起家长会时,那些父亲看她的眼神……
那些让她心跳加速,淫水直流的瞬间……
她脸色苍白了一分,声音低了下去:“我只是涂了脚趾甲油,哪有你说的这么不堪!”
云锋继续:“第二,您爱穿露趾高跟鞋和凉鞋。您衣柜里至少有二十双以上是露趾款式,夏天几乎每天都穿。李明每天放学回家,第一眼就能看见您赤着的脚趾,涂着酒红趾甲油,在地板上踩出清晰的脚步。原因很简单:您在学校公开课、家长会、甚至去超市买菜,都这样穿。那些男学生、男家长、路边的男人……他们的目光,都被您的脚趾牵着走。您清晰的知道那不只是‘好看’,对他们来说,更是赤裸裸的挑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