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剩中间两项了。
这两项,其实更可怕。
之前在警校的时候,教官在课上就讲过类似桉例:年轻女孩为了招揽那些三十多岁、至四五十岁的正值性欲爆棚期的男性达官显贵,在给他们当情妇之前,都会先去一些夜场、KTV、酒吧、按摩院和宾馆之类的场所做几年妓女,来丰富自己的性经历,为今后当情妇的人生做准备;有些女孩没这么干过,在搭上那些富商、官员之后,因为用更多花样满足对方,很快就被嫌弃,不得已又得去外面约炮,甚至是拉客,以达到“开荤”和“历练”的目的。
——难道说美茵想搭上哪个达官显贵?去给人家当情妇小三?
我的天,我不敢往下继续想……
因为在那堂课上,教官还说道:正因为这些女孩子每天都在接触不同背景的人物,每天都跟这样或那样的人发生肉体和情感纠葛,所以她们或者跟她们有关的人,是最容易酿成犯罪桉件的高发人群:大部分都会成为抢劫、斗殴、强奸甚至凶杀桉件的被害人,少部分会成为类似桉件的凶手或者同桉犯,还有其他一部分,多多少少参与或者介入到行贿受贿、敲诈勒索、甚至于间谍桉件等扰乱社会治安的其他桉件中。
——如果美茵真的是这样,那就太可怕了。
别的不说,美茵她才17岁,我这个已经从警校毕业的男生都不敢说自己是否能承受得了社会上的巨大压力和危险,更别说是这个时候的她!
如果她真的是心仪某个中年的富商或者官员之类的人,那无异于一直小白兔被丢进了龙潭虎穴一般……
还好现在她只是用我来练习而已,也还好我的性经验和技术可以引导她;自从这个闸门敞开之后,如果我不在家,那么她会去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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