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相约在酒店的一个包间里,我方其实就派了我一个律师,但对方兴师动众了一大批人,被告的女孩,她的父母,甚至她的很多无关紧要的亲戚都来了现场。

        这件事对她来说异常重要,这事关她的前途和未来。

        被告的女孩叫冯蔚,家里是做生意的,虽然有钱但是缺乏管教。

        因为物质条件充裕,所以还有些大小姐脾气。

        怪不得上次聂谦找公安局要她公开道歉的时候,她还是那副嚣张跋扈的态度,恨不得一拖鞋抽过去。

        直到值班民警劝说她,她才勉为其难地在网络上辟谣,但对聂谦已经被损害的名誉于事无补。

        更要命的是,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加上这次的辟谣没有热度,而且她语句里明里暗里都在申明自己并没有错,而只是迫于压力公开道歉而已,导致聂谦对她更加气愤,非要她进去坐牢不可。

        如果是我看到对方还是个学生,可能就心软了,觉得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但在聂谦的角度,他这么做确实是无可厚非,毕竟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她的亲戚都正襟危坐,她的父亲拿着茶杯的手都在抖,她的母亲眼眶红红的,都快要哭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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