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图书馆里的读法
阿土在法律书架前站了整整两个小时。中途换过一次脚,把重心从左脚换到右脚,又换回去,书没有放下来过。
他把那本《土地利用与农业政策》读完了。
放回去,拿了旁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读完了。
《物权法概论》。读完了。
《农业用地流转实务》读到一半,有个词他不确定,把书页折起来——他用指甲压了一下那个折角,让它折得稳——找到《土地承包法》,确认那个词,再把折起来的那页翻回去,继续读。
读到第七十三条的时候,他停了一下。
那条说的是:无人认领、长期闲置、用途不明的土地,在特定条件下可由相关单位重新登记确权。他把那个条文读了三遍,嘴唇动着,然後把页角折起来,压好。
他在脑子里把那个条文记住了,让它放在最前面,不让它移动。
图书馆工作人员路过的时候,扫了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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