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跟鞋也送给乌娜了。”
叶伯常满脸惊讶。
景姗笑问,“怎么?还是喜欢我穿高跟鞋的样子吗?”
叶伯常摇头说,“不不不,我是想说,她一米七五,你一米六七,你俩的脚居然一样大?”
景姗柔声说,“你是嫌我脚大吗?”
叶伯常说,“没有,我喜欢脚大的。”
如果是别人,那肯定是哄人开心的。
但是叶伯常用行动证明过的,他就是喜欢景姗的脚。
特别是他们去了一趟乌镇之后,叶伯常对那所谓的三寸金莲儿表现出了极度的不适。
两人说说笑笑的就到了医院。
哪像是去医院探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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