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宫第四位继承人是王兰玛,即湘潇公主。兰玛夫人与兰莎小姐一起在东宫长大,俩人是同父异母的姐妹。
兰玛夫人在位四十年,她的丈夫原本是兰莎小姐的未婚夫,因为兰莎小姐突然离世,所以她代替姐姐内嫁。
婚后第三年,兰玛夫人生孩子难产,想见自己的丈夫,但是谁也找不到他。
之后,兰玛夫人用自家的药保住自己的性命,生下一个死胎。
兰玛夫人恢复神气后,命人查自己的丈夫在宫外的生活,没想到他竟然在外面还有一个新家。
当时听到这个消息,兰玛夫人并没有动怒,只是不再召丈夫进宫。
一年后的某一天,兰玛夫人突然命人在三天之内,把王家租出去的土地全部收回,钱庄存有的现钱全部取出来。
虽然知晓东宫有大动静,但西宫强力干预也无效。
经过多番打听,西宫才弄清楚东宫此番的用意,东宫是要国央府通过一条律法,庶生子女无财产继承权。
庶生子女,即非合法婚生子女。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